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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意外险,谎报意外事故索赔

发表时间:2017-12-12 09:58

案情简介:


被保险人袁某某在2017年11月9日上午11点左右发生坠楼,被保险人平时经营小工厂,事故地属于居民楼;关于没有及时报案的问题,报案人表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保单才得知有保险,故向我司报案。

案情疑点:


死亡原因为坠亡

事故地点位于居民楼

延迟报案

侧面暗访情况:


1、小区安防设施完善

2、事故地非被保险人日常居住地,未见被保险人在该小区的出入记录

正面明查情况:


1、走访小区保安亭,现场报案人——保安队长表示对此次事故知情,但并不认识死者

2、被保险人无精神疾病史

3、死者现场死亡,未送医抢救

案件跟进:


1.走访派出所,该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排除本案存在他杀的情形

2.走访家属了解到,死者工作稳定,情绪良好,无反常行为,对事故前死者为何前往事发地并不清楚。

3.走访被保险人经营的工厂,工厂员工表示对本次事故知情,但不清楚事故细节。

综合分析    

1、事故地非被保险人日常活动范围,该小区此前也没有被保险人的活动记录

2、小区楼顶安防设施完善,非故意绝不会出现意外坠亡

3、通过对工厂员工的暗访,得知工厂效益低下,近几月存在拖欠和少发工资的情况,与被保险人家属陈述不符

调查员通过对调查取证到信息进行大胆推测分析,被保险人因经济原因自杀的可能性较大。

掌握上述情况后,调查员对执法部门进行交流,确认本案死者的死因并非意外坠亡,存在自杀的情形。

经多轮协商,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,死者家属放弃对本案的索赔,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。

总结


此案数额较大,派出所拒绝将此案定性为自杀案件,给予了死者家属借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底气,但通过我司调查员专业的案情分析取证,准确地把握住调查要点,成功攻破执法部门防线,取得关键证据材料,促使本案最终销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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